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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福步进出口有限公司

企业地址: 深南大道与彩田路交界西南星河世纪大厦A栋1106G 企业邮编: 518000
联系电话: 13692175967 所属行业: 贸易/代理
公司传真: 公司所在地: 广东 深圳
公司网站: 企业类型: 私营/民营
电子邮件: zsfubu_huang@126.com 联系人: 黄女士
企业全称: 深圳市福步进出口有限公司 QQ: 1638553991
企业简介: 福步公司严格的管理制度、业务经验丰富的员工队伍、快捷高效的服务和合理的价格,得到了社会各界的支持和高度评价。公司一贯的宗旨是以客户第一、互惠互利、稳妥快捷的经营作风赢得众公司一致信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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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到澳大利亚 中澳产地证FTA

商机面向地区: 广东 深圳 发布日期: 2017年3月20日
供求信息分类: 商业服务 其它
商机联系人: 黄女士
供求电话: 13692175967
电子邮件: zsfubu_huang@126.com
QQ: 1638553991
销售信息: 供应 出口到澳大利亚 中澳产地证FTA    
供求信息描述:

中国-澳大利亚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书
中澳自由贸易协定(Free Trade Agreement,简称FTA)是中国与澳大利亚之间正在进行谈判的一个自由贸易协定。简称中澳自贸协定。于2005年4月启动谈判,2015年6月17日,中国商务部部长高虎城与澳大利亚贸易与投资部部长安德鲁·罗布在澳大利亚堪培拉分别代表两国政府正式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澳大利亚政府自由贸易协定》。2015年12月20日正式生效并第一次降税,2016年1月1日第二次降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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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基斯坦FTA 中巴双抬头产地证

商机面向地区: 广东 深圳 发布日期: 2017年3月9日
供求信息分类: 农/林/牧/渔 综合 更新日期: 2017年3月9日
商机联系人: 黄女士
供求电话: 13692175967
电子邮件: zsfubu_huang@126.com
QQ: 1638553991
销售信息: 供应 巴基斯坦FTA 中巴双抬头产地证    
供求信息描述:

巴基斯坦FTA双抬头产地证

双抬头巴基斯坦FTA产地证就是产地证第一栏显示两个抬头,代理公司抬头O/B贵公司抬头,O/B是ON BEHALF OF英文的简写,代理、代表的意思,产地证双抬头对清关没有影响的。
巴基斯坦和中国是全天候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当前,中巴正在稳步推进中巴经济走廊建设,致力于打造中巴命运共同体。中巴经济走廊位于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交汇处,是“一带一路”倡议的重大项目。双方将以中巴经济走廊建设为中心,瓜达尔港、能源、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合作为四大重点,形成“1+4”合作布局,两国经贸战略将更紧密对接起来。
巴基斯坦FTA产地证生产商可以显示吗?
——如果做第一栏双抬头,生产商只能显示保密。如果做单抬头,生产商可以显示的。
出口巴基斯坦机械类产品,原产地证标准可以打P吗?
——可以的,只有电子类产品才不能打P,电子类产品属于敏感产品。
出货后还可以办理中巴FTA原产地证书吗?
——出货前后都可以办理的。
中方将向原产于巴基斯坦的769个8位水木的产品提供零关税待遇,注意涉及蔬菜,水果,食疗,棉坯布。同时。中方将享受巴方提供的486个8位税目的零关税待遇,主要涉及蔬菜,水果,石料,纺织机械和有机化工品,上述产品的关税将在巴基斯坦的1671个8位税目产品实施优惠关税,平均优惠服务为27%
联系方式
黄女士 QQ:1638559391 电话:136-9217-9567

巴基斯坦 简介:中巴是山水相依的友好邻邦,巴基斯坦是中国最坚定的盟友之一,建交以来建立全天候友谊,开展全方位合作。巴基斯坦是正处在工业化进程中的农业国。粮食作物以小麦最为重要,自给有余。水稻产量次于小麦,但水稻出口量居世界前列。棉花是最主要的经济作物,产量居世界前列,并是棉花出口国。巴基斯坦工业发展比较迅速。化肥、水泥、冶金、机械等工业部门也得到了发展。棉纺织业为最大工业部门,纺织品是最重要的出口工业产品。

中国-巴基斯坦产地证申请时间:货物出口十五天后申办的证书需按后发证书办理。后发证书第十三栏标记“ISSUED RETROACTIVELY”。

中国-巴基斯坦地证的有效期:自证书签发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中国-巴基斯坦产地证的直运规则:产品运输必须符合中国—巴基斯坦自贸区原产地规直运规则。如果货物经香港、澳门转口至巴基斯坦的货物,须在获得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产地证明书后,向香港、澳门中国检验有限公司申请办理“未再加工证明”。我公司可代理申请,欲进入产品详情页面,请点击链接:中检公司“未再加工申明”代理申请服务。

中国-巴基斯坦产地证的填制:
第一栏(Goods consigned from):出口商品名称、地址和国别
此栏出口商名称必须是经检验检疫局登记注册,其名称、地址必须与注册档案一致。因为是我公司为您代理,所以只能使用我公司抬头,即:SHENZHEN ****** TRADE CO., LTD
关于双抬头:可以O/B(即: ON BEHALF OF )贵公司抬头、地址、电话等,但是,具体细节方面政策多变,请联系我们以获得最新信息,并以核对件为准)。

第二栏(Goods consigned to):收货人的名称、地址和国别
该栏填写收货人名称、地址、国名,即提单通知人或信用证上特别声明的收货人,如最终收货人不明确或为中间商时可填“TO ORDER”字样。

第三栏(Producer‘s name and address if know):生产商的名称、地址
此栏填写填写生产商合法的全称、地址和国名。如证书产品包含一个以上的生产商,应全部列出。如出口人希望对该信息保密,可填写“应要求提供给主管政府机构(AVAILABLE TO THE COMPETENT GOVERNMENT AUTHORITY UPON REQUEST)”。如生产商与出口人相同,应填写“同上(SAME)”。如生产商与出口人不同,且所填生产商内容不能确定企业性质的,须提供生产商营业执照备查。

第四栏(Means of transport and route):运输方式和路线
此栏填写离港日期、运输工具号、装货港和卸货港。离港日期前可加填“ON”或“ON/AFTER”表示确切的出货日期或随后几天可能的出货日期。运输工具号不祥,可简单填写运输方式,如:“BY SEA”或“BY AIR”。装货港必须是国内港口,经香港转口的可填写,如:“SHENZHEN VIA HONGKONG”。卸货港必须是巴基斯坦的港口。

第五栏(for official use only): 供官方使用
进口国海关在该栏注明根据协定是否给予优惠。

第六栏(Item number)货物编号
此栏按顺序填写货号编号或留空。

第七栏(Marks and mumbers on packages. description of goods, HS code of importing country):商品名称,包装数量及种类包装上的运输唛头及编号,列明每种货物的详细名称,及对应的进口国海关商品编码
唛头上不得有境外制造的字样。不得填写“见提单”或“见Invoice”等;唛头是图案形式的可采取贴麦。将唛头复印粘贴到证书的第六到十一栏空白处,不能出边框,不能覆盖。一页贴不完可贴在第二页,以此类推。货物无包装,应注明“散装(IN BULK)”或“裸装(IN NUDE)”。唛头上注明是挂装的衣物,可打总“件数(PCS)”;列明对应货物名称注明六位的协调制度编码(H.S.编码)。

第八栏(Origin Criterion):原产地标准
此栏注明申报货物享受优惠待遇所依据的原产地标准:(一)如货物为完全原产,填写“P”;(二)如货物含进口成份,国产价值成份大于或等于40%,填写国产价值的百分比,例如:“40%”;(三)如货物为含进口成份,中国—巴基斯坦自贸区累计价值成份大于或等于40%,填写该累计价值的百分比,例如:“40%”。

第九栏(Gross weight,Quantity and FOB value):毛重、数量及货值
此栏填写货物数量的计量单位,注明货物的FOB价值。

第十栏(Number and date of invoice ):Invoice号、Invoice日期
此栏不得留空。为避免误解,月份一律用英文缩写,年度要打四位数。此栏所填Invoice号和Invoice日期必须与Invoice一致。(Invoice日期不能晚于第十三申报日期、十四栏申请签发日期和第四栏的出货日期)。

第十一栏(Remarks):备注
该栏可注明定单号、信用证号等,也可留空。

第十三栏(Declaration by the exporter):出口商声明
此栏填制申报日期,申报员签名,加盖公章。申报日期应为实际申报日期。

第十四栏(Certification):签证机构证明
此栏填制签署日期,由经授权的签证人员签名,签证机构加盖“FORM A”字样的签证机构备案印章。填写签证机构的电话号码、传真及地址。审证日期应为证书录入日期或实际签发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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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利原产地证 Form F 中智原产地证

商机面向地区: 广东 深圳 发布日期: 2016年9月2日
供求信息分类: 纺织/面料 综合
商机联系人: 黄女士
供求电话: 13692175967
电子邮件: zsfubu_huang@126.com
QQ: 1638553991
销售信息: 供应 智利原产地证 Form F 中智原产地证    
供求信息描述:

中智产地证 简介:中国—智利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证FORM F:自2006年10月1日起,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开始签发《中国-智利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明书》(FORM F),该日起对原产于我国的5891个6位税目产品关税降为零。

为进一步普及优惠产地证的使用,引导企业利用优惠产地证实现进口关税减免、降低交易成本的目的,建议广大进出口企业主动、及时了解各种自由贸易协定及优惠政策。

我公司经海关总署、贸促会、商检局等注册批准,可为没有进出口权备案的企业提供商检报关、原产地证、贸促会证明书、大使馆认证 等进出口代理服务。欢迎来电垂询!服务热线:13692179567 QQ:1638559391

智利简介:智利属于中等发展水平国家,预计在2019年前成为南美洲第一个发达国家。矿业、林业、渔业和农业资源丰富,是国民经济四大支柱。矿藏、森林和水产资源丰富,以盛产铜闻名于世,素称“铜矿之国”。已探明的铜蕴藏量达2亿吨以上,居世界第一位,约占世界储藏量的1/3。铜的产量和出口量也均为世界第一。
智利经济在很大程度上依赖对外贸易。出口总额占国内生产总值的30%左右。实行统一的低关税率(2003年起平均关税率为6%)的自由贸易政策。同世界上170多个国家和地区有贸易关系。

中智产地证申请时间:应在货物出口前或出口后的30天内申请办理,货物出口30天后,签证机构不再接受证书的签发申请。出货后签发证书无需加盖后发印章。签证时不需要提供提单等有关单证。

中智产地证的有效期:自证书签发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中智产地证的直运规则:产品必须符合中国-智利自贸区原产地直运规则。如果货物经香港、澳门转口至各协约国的货物,须在获得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产地证明书后,向香港、澳门中国检验有限公司申请办理“未再加工证明”。我公司可代理申请,欲进入产品详情页面,请点击链接:中检公司“未再加工申明”代理申请服务。

中智产地证的填制:

第一栏(Goods consigned from):出口商品名称、地址和国别
此栏出口商名称必须是经检验检疫局登记注册,其名称、地址必须与注册档案一致。因为是我公司为您代理,所以只能使用我公司抬头,即:SHENZHEN ****** TRADE CO., LTD
关于双抬头:可以O/B(即: ON BEHALF OF )贵公司抬头、地址、电话等,但是,具体细节方面政策多变,请联系我们以获得最新信息,并以核对件为准)。

第二栏(Producer‘s name and address if know):生产商的名称、地址
此栏填写填写生产商合法的全称、地址和国名。如证书产品包含一个以上的生产商,应全部列出。如出口人希望对该信息保密,可填写“应要求提供给主管政府机构(AVAILABLE TO THE COMPETENT GOVERNMENT AUTHORITY UPON REQUEST)”。如生产商与出口人相同,应填写“同上(SAME)”。如生产商与出口人不同,且所填生产商内容不能确定企业性质的,须提供生产商营业执照备查。

第三栏(Goods consigned to):收货人的名称、地址和国别
该栏填写收货人名称、地址、国名,即提单通知人或信用证上特别声明的收货人,如最终收货人不明确或为中间商时可填“TO ORDER”字样。

第四栏(Means of transport and route):运输方式和路线
填写离港日期、运输工具号、装货港和卸货港。离港日期前可加打“ON”或“ON/AFTER”表示确切的出货日期或随后几天可能的出货日期。
运输工具号应填写详细,不可简单打运输方式,如:“BY SEA”或“BY AIR”。装货港必须是国内港口,经香港转口的可打“SHENZHEN VIA HONGKONG”。卸货港必须是智利的港口。

第五栏(For official use ):供官方使用
进口国海关在该栏注明根据协定是否给予优惠。

第六栏(Remarks):备注
该栏可留空或注明客户定单编号、信用证编号等。Invoice由非成员方经营者出具的,应在此栏填写原产国生产商名称、地址和国名。该栏填写的生产商名称和地址应与第二栏的一致。

第七栏(Item number(Max 20)):序列号
按顺序填写货号编号,最多不得超过20项。如多于20项应另申请一份证书。

第八栏(Marks and numbers):唛头及包装号
此栏应与Invoice唛头一致,如无唛头,应填“N/M”字样。唛头上不得有境外制造的字样。不得填写“见提单”或“见Invoice”等。唛头是图案形式的可采取贴唛。将唛头复印粘贴到证书的第七到十三栏空白处,不能出边框,不能覆盖。一页贴不完可贴在第二页,依此类推。

第九栏(Number and kind of packages;description of goods):商品名称,包装数量及种类
填写每种货物的详细名称,并使其能与Invoice上的货名及H.S.编码上的货名相对应。注明包装数量及包装方式。货物无包装,应注明“散装(IN BULK)”或“裸装(IN NUDE)”。唛头上注明是挂装的衣物,可打总“件数(PCS)”。

第十栏(HS Code Six digit code):商品的海关编码
对应第九栏的货物名称注明六位数的协调制度编码(H.S.编码)。

第十一栏(Origin Criterion):原产地标准
此栏用来注明申报货物享受优惠待遇所依据的原产地标准:(一)如货物为完全原产,填写“P”;(二)如货物含进口成份、该货物属特定原产地标准清单的,填写“PSR”。(具体可查《中智自由贸易区产品特定原产地标准》,简称“PSR”清单);(三)如货物含进口成份、该货物不属于特定原产地标准清单的,且区域价值成份大于或等于40%,填写“RVC”。

第十二栏(Gross weight & other quantity):毛重或其它数量
填写货物数量的计量单位。计量单位应依据Invoice所列的销售单位为准。如:“公斤”、“台”、“件”、“双”、“套”等。(第七栏的货号、第九栏的品名、第十栏的H.S.编码、第十一栏的原产地标准及第十二栏的计量单位这些所填内容需要一一对应)。

第十三栏(Number,date of invoice and invoice value):Invoice号、Invoice日期和FOB货值
此栏不得留空。为避免误解,月份一律用英文缩写,年度要打四位数。此栏所填Invoice号和Invoice日期必须与Invoice一致。货值为FOB货值(Invoice日期不能晚于第十一、十二栏申请签发日期和第四栏的出货日期)。

第十四栏(Declaration by the exporter):出口商声明
填制申报日期,申报员签名,加盖公章。申报日期应为实际申报日期。

第十五栏(Certification):签证机构证明
填制签署日期,由经授权的签证人员签名,签证机构加盖“FORM A”字样的签证机构备案印章。填写签证机构的电话号码、传真及地址。审证日期应为证书录入日期或实际签发日期。

   
提示:该条供求信息时间过于久远,可能已经无效!

原产地证 Form B 亚太产地证 FB

商机面向地区: 广东 深圳 发布日期: 2016年9月2日
供求信息分类: 能源/环保 综合
商机联系人: 黄女士
供求电话: 13692175967
电子邮件: zsfubu_huang@126.com
QQ: 1638553991
销售信息: 供应 原产地证 Form B 亚太产地证 FB    
供求信息描述:

亚太产地证 简介:《亚太贸易协定》原产地证明FORM B:2006年9月1日起签发《亚太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可以签发《亚太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的国家有:韩国、斯里兰卡、印度、孟加拉等4个国家。降税幅度从5%到100%不等。

为进一步普及优惠产地证的使用,引导企业利用优惠产地证实现进口关税减免、降低交易成本的目的,建议广大进出口企业主动、及时了解各种自由贸易协定及优惠政策。

我公司经海关总署、贸促会、商检局等注册批准,可为没有进出口权备案的企业提供商检报关、原产地证、贸促会证明书、大使馆认证 等进出口代理服务。欢迎来电垂询!服务热线:13692179567 QQ:1638559391

清关要求方面,请以海外客户的要求为准。申请细节要求方面政策多变,请联系我们以获得最新信息,并以核对件为准。

亚太产地证的申办时间:应在货物出口前,或出口后的3个工作日内申请办理。逾期签证机构不再接受证书的签发申请。已出货3个工作日内的证书采用倒签的形式,申请日期和签证日期可与实际出货日期一致,无需加盖后发印章。签证时不需提供提单等有关单证。

亚太产地证的有效期:自证书签发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亚太产地证的直运规则:产品必须符合亚太自贸区原产地直运规则。如果货物经香港、澳门转口至各协约国的货物,须在获得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产地证明书后,向香港、澳门中国检验有限公司申请办理“未再加工证明”。我公司可代理申请,欲进入产品详情页面,请点击链接:中检公司“未再加工申明”代理申请服务。

亚太产地证的填制:

第一栏(Goods consigned from):出口商品名称、地址和国别
此栏出口商名称必须是经检验检疫局登记注册,其名称、地址必须与注册档案一致。因为是我公司为您代理,所以只能使用我公司抬头,即:SHENZHEN ****** TRADE CO., LTD

关于双抬头:可以O/B(即: ON BEHALF OF )贵公司抬头、地址、电话等,但是,具体细节方面政策多变,请联系我们以获得最新信息,并以核对件为准)。

第二栏(Goods consigned to):收货人的名称、地址和国别
该栏填写收货人名称、地址、国名,即提单通知人或信用证上特别声明的收货人,如最终收货人不明确或为中间商时可填“TO ORDER”字样。

第三栏(For official use ):供官方使用
此栏留空。签证机构在签发后发证书、补发证书或加注其它声明的使用。申请人不用填写此栏。

第四栏(Means of transport and route):运输方式和路线
该栏填写装货和到货地点(始发地必须是中国国内的港口或城市,目的地必须是韩国、斯里兰卡、印度、孟加拉四国中的一个城市或国家)、离境日期及运输方式(如海运、陆运、空运、陆海联运等)。如经香港转运,应标明离开中国境内的日期,并在日期前加上英文 “ON”或“ON /AFTER”表示于×××日期或自×××日期之后起运,不能用“BEFORE”或“ABOUT”表示在×××日期之前或前后。月份需用英文大写表示,年份需打四位数。

第五栏(Tariff Item number):税则号注明货物的四位数H.S.编码。

第六栏(Marks and numbers):唛头及包装号
此栏应与Invoice唛头一致,如无唛头,应填“N/M”字样。此栏不得出现“香港、台湾或其他国家和地区制造” 或“见提单”、“见Invoice”等的字样。唛头是图文唛头或是特殊文体唛头无法缮制时,可将唛头复印件粘贴在第六栏。如果唛头复印件过多,可在证书第七、八、九、十栏的空白处粘贴、但不可超出证书的边框线和证书第十一栏、第十二栏的顶线,且不得遮盖证书的内容。唛头过多可加贴在第二页,依此类推。粘贴唛头须加盖签证机构印章。

第七栏(Number and kind of packages;description of goods):商品名称,包装数量及种类
此栏填写商品的名称,应据商品的用途及所用材料给予商品详细的描述。商品的描述以能确定H.S.税目号为准。包装数量应包含各种商品的数量及总数量,货物无包装,应注明“散装(IN BULK)”或“裸装(IN NUDE)”。唛头上注明是挂装的衣物,可打总“件数(PCS)”。总数量应用英文大写数字和阿拉伯数字表示,并标明货物包装种类或度量单位。最后应加上截止线**********,以防止添加伪造内容。国外信用证要求填具合同、信用证号码等内容的,可加在截止线下方空白处。

第八栏(Origin criterion See notes overleaf):原产地标准
注明申报货物享受优惠待遇所依据的原产地标准。(一)如货物为完全原产,填写“A”。(二)如货物含进口成份,非国产价值成份大于55%,填写字母“B”加原产于非成员国或原产地不明的材料、部件或产品的总货值占出口产品离岸价的百分比,例如:(“B”40%)。(三)如货物含进口成份,国产及成员国累计价值成份大于或等于60%,填写“C”加原产于成员国的累计含量的总值与出口产品离岸价的百分比,例如:(“C”65%)。 (四)符合特定原产地标准的产品,填写字母“D”。(该项主要针对不发达国家出口申报的产品)

第九栏(Gross weight & other quantity):毛重或其它数量
填写货物数量的计量单位。计量单位应依据Invoice所列的销售单位为准。如:“公斤”、“台”、“件”、“双”、“套”等。(第六栏的H.S.编码、第七栏的货物描述、第八栏的原产地标准及第九栏的计量单位要一一对应)。

第十栏(Number & date of invoice):Invoice号与Invoice日期
此栏不得留空。为避免误解,月份一律用英文缩写,年度要打四位数。此栏所填Invoice号和Invoice日期必须与Invoice一致。(Invoice日期不能晚于第十一、十二栏申请签发日期和第四栏的出货日期)。

第十一栏(Declaration by the exporter):出口商声明
填制申报日期,申报员签名,加盖公章。

第十二Certification):签证机构证明
填制签署日期,经授权的签证人员签名,签证机构加盖“FORM A”字样的签证机构备案印章。

   
提示:该条供求信息时间过于久远,可能已经无效!

FA 普惠制产地证 FORM A 普惠证

商机面向地区: 广东 深圳 发布日期: 2016年9月2日
供求信息分类: 纺织/面料 综合
商机联系人: 黄女士
供求电话: 13692175967
电子邮件: zsfubu_huang@126.com
QQ: 1638553991
销售信息: 供应 FA 普惠制产地证 FORM A 普惠证    
供求信息描述:

单证简介:原产地证书(简称:产地证,英文:CERTIFICATE OF ORIGIN)是出口商应进口商要求而提供的、由公证机构或政府或出口商出具的证明货物原产地或制造地的一种证明文件。原产地证书是贸易关系人交接货物、结算货款、索赔理赔、进口国通关验收、征收关税在有效凭证,它还是出口国享受配额待遇、进口国对不同出口国实行不同贸易政策的凭证。[原产地证由中国贸促会或商检局出证,是一种国外进口清关用的原产国优惠证明书.]产地证是用以证明有关出口货物 和制造地的一种证明文件,是货物在国际贸易行为中的“原籍”证书。在特定情况下进口国据此对进口货物给予不同的关税待遇。在国际贸易中,产地证应用非常普遍,世界各国根据各自的对外贸易政策,普遍实行进口贸易管制,对进口商品实施差别关税和数量限制,并由海关执行统计。进口国要求出口国出具货物的原产地证明,已成为国际惯例。因此,产地证是进行国际贸易的一项重要证明文件。

普惠制原产地证FORM A:全称:GENERALIZED SYSTEM OF PREFERENCES CERTIFICATE OF ORIGIN,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我国出口产品在给惠国享受在最惠国税率基础上进一步减免进口关税的官方凭证。目前给予我国普惠制待遇的国家共40个:欧盟28国(比利时、丹麦、英国、德国、法国、爱尔兰、意大利、卢森堡、荷兰、希腊、葡萄牙、西班牙、奥地利、芬兰、瑞典、波兰、捷克、斯洛伐克、拉脱维亚、爱沙尼亚、立陶宛、匈牙利、马耳他、塞浦路斯、斯洛文尼亚、保加利亚、罗马尼亚、克罗地亚)、挪威、瑞士、新西兰、列支敦士登、土耳其、俄罗斯、白俄罗斯、乌克兰、哈萨克斯坦、日本、加拿大和澳大利亚。

我公司经海关总署、贸促会、商检局等注册批准,可为没有进出口权备案的企业提供商检报关、原产地证、贸促会证明书、大使馆认证 等进出口代理服务。欢迎来电垂询!服务热线:13692179567 QQ:1638559391

普惠制产地证的直运规则:产品必须符合普惠制产地证的直运规则。如果货物经香港、澳门转口至各国的货物,须在获得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产地证明书后,向香港、澳门中国检验有限公司申请办理“未再加工证明”。我公司可代理申请,欲进入产品详情页面,请点击链接:中检公司“未再加工申明”代理申请服务。

普惠制产地证(Form A)的填制:
第一栏(Goods consigned from):出口商品名称、地址和国别
此栏出口商名称必须是经检验检疫局登记注册,其名称、地址必须与注册档案一致。因为是我公司为您代理,所以只能使用我公司抬头,即:SHENZHEN ****** TRADE CO., LTD

关于双抬头:可以O/B(即: ON BEHALF OF )贵公司抬头、地址、电话等,当且仅当同时具有以下两个特征时,价格执行翻倍:1).非广东省出运; 2).并且贵公司抬头中含有非广东省地域特征。具体细节方面政策多变,请联系我们以获得最新信息,并以核对件为准。

第二栏(Goods consigned to):收货人的名称、地址和国别
该栏填写收货人名称、地址、国名,即提单通知人或信用证上特别声明的收货人,如最终收货人不明确或为中间商时可填“TO ORDER”字样。如果“TO ORDER”后面加打了银行或公司名称,也需打上给惠国国名。

第三栏(Means of transport and route):运输方式和路线
该栏填写装货和到货地点(始发地必须是中国国内的港口或城市,目的地必须是给惠国城市或国家)、离境日期及运输方式(如海运、陆运、空运、陆海联运等)。经非给惠国地区转运的(香港、澳门除外)签证时需提供联运提单。如到货港不清楚,可填进口国名或地区(仅限欧盟,如EU)。如经香港转运,应标明离开中国境内的日期,并在日期前加上英文 “ON”或“ON /AFTER”表示于×××日期或自×××日期之后起运,不能用“BEFORE”或“ABOUT”表示在×××日期之前或前后。月份需用英文大写表示,年份需打四位数。

第四栏(For certifying authority use only):供官方使用
此栏留空。签证机构在签发后发证书、补发证书或加注其它声明的使用。申请人不用填写此栏。在签发“后发”、“重发”证书时由签证机构在证书正本和副本上加盖相应的印章。后发证书在第四栏标记 “ISSUED RETROSPECTIVELY”;重发证书应在此栏注明原发证书的编号和签证日期并声明原发证书作废,其文字是:“This certificate is in replacement of certificate of origin No.××× dated×××which is cancelLED”;附有日本进口原材料证明的FORM A证书,应由申请人在此栏加上“Attached with Annex No.×××”;货物经香港转往欧盟需办理“未再加工证明”的,由香港中国检验有限公司在该栏批注。

第五栏(Item number):商品顺序号
同批出口货物有不同款号的可按顺序分列“1”、“2”、“3”……。该栏可留空。

第六栏(Marks and numbers):唛头及包装号
此栏应与Invoice唛头一致,如无唛头,应填“N/M”字样。此栏不得出现“香港、台湾或其他国家和地区制造” 或“见提单”、“见Invoice”等的字样。唛头是图文唛头或是特殊文体唛头无法缮制时,可将唛头复印件粘贴在第六栏。如果唛头复印件过多,可在证书第七、八、九、十栏的空白处粘贴、但不可超出证书的边框线和证书第十一栏、第十二栏的顶线,且不得遮盖证书的内容。唛头过多可加贴在第二页,依此类推。粘贴唛头须加盖签证机构印章。

第七栏(Number and kind of packages;description of goods):商品名称,包装数量及种类
此栏填写商品的名称,应据商品的用途及所用材料给予商品详细的描述。商品的描述以能确定H.S.税目号为准。包装数量应包含各种商品的数量及总数量,货物无包装,应注明“散装(IN BULK)”或“裸装(IN NUDE)”。唛头上注明是挂装的衣物,可打总“件数(PCS)”。总数量应用英文大写数字和阿拉伯数字表示,并标明货物包装种类或度量单位。最后应加上截止线**********,以防止添加伪造内容。国外信用证要求填具合同、信用证号码等内容的,可加在截止线下方空白处。

第八栏(Origin criterion See notes overleaf):原产地标准
此栏是国外海关审证的核心项目,必须认真审核。(一)完全为中国原产产品,不含任何进口成份,出口到所有给惠国均填“P”。(二)含有进口成份的产品(须符合原产地标准)1、产品出口到欧盟27国、瑞士、挪威、土尔其、列支敦士登、日本等国,填写“W”加商品的H.S.四位数编码。例如:“W”95.03。2、产品出口到加拿大,只填“F”,不填HS编码。3、产品出口到澳大利亚、新西兰,此栏可留空或填“W”加商品的H.S.四位数编码。4、产品出口到俄罗斯、白俄罗斯、乌克兰、哈萨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等前苏联国家,其进口成份不得超过离岸价的50%,填写“Y”字样,并在字母后面打上进口价值占出厂价的百分比。例如:“Y”45%。

第九栏(Gross weight & other quantity):毛重或其它数量
此栏填写商品的计量单位,如“只”、“件”、“匹”、“双”等。计量单位应依据Invoice所列的销售单位为准。以重量计算的,则填毛重;只有净重的,填净重即可,但要标上:“N.W.(NET WEIGHT)”。

第十栏(Number):Invoice号与日期
此栏不得留空。为避免误解,月份一律用英文缩写,年度要打四位数。此栏所填Invoice号日期必须与Invoice一致。Invoice日期不能晚于第十一、十二栏申请签发日期和第三栏出货日期。

第十一栏(Certification):签证机构证明
此栏由签证人员签名并加盖公章。审签人签名必须清楚且保持与备案笔迹的一致,并留有足够的盖章位置。印章与签名不可重叠。如无特殊要求,只签一份正本,不签副本。申请人要求签副本时,可在备注栏提出申请并提供列有此项要求的信用证复印件,签证人员审核后予以加签副本。此栏日期不得早于第十栏Invoice日期和第十二栏申请日期。

第十二栏(Declaration by the exporter):出口商声明
此栏应有出口国名“中国”和进口国国名,进口国国名必须与第三栏目的港一致。运往欧盟的货物,进口国不明确时,此栏可填“EU”。申请人须在此栏签名并加盖经检验检疫局注册的单位印章,填写申报地点和申报日期。此栏的申报日期不得早于第十栏申请日期。

   
提示:该条供求信息时间过于久远,可能已经无效!

FL:FTA产地证,中哥产地证

商机面向地区: 广东 深圳 发布日期: 2016年9月2日
供求信息分类: 商业服务 咨询/调研
商机联系人: 黄女士
供求电话: 13692175967
电子邮件: zsfubu_huang@126.com
QQ: 1638553991
销售信息: 供应 FL:FTA产地证,中哥产地证    
供求信息描述:

中哥产地证 简介:《中国--哥斯达黎加自由贸易协定原产地证明书》简称《FORM L证书》或《中哥产地证》。证书英文全称:《CERTIFICATE OF ORIGIN FORM FOR CHINA-COSTA RICA FREE TRADE AGREEMENT》,该证书的签发,限于已公布的《中国--哥斯达黎加自由贸易协定》项下哥斯达黎加给予关税优惠的产品。这些产品必须符合《中国--哥斯达黎加自由贸易协定原产地规则》,含非原产材料且列入产品特定原产地规则清单的,必须符合相应的特定原产地标准。中国与哥斯达黎加于2007年6月1日建交。之后两国交往频繁。中国是哥斯达黎加第二大贸易伙伴。2010年4月,两国签署《中国--哥斯达黎加自由贸易协定》,2011年8月,该协定正式生效。

为进一步普及优惠产地证的使用,引导企业利用优惠产地证实现进口关税减免、降低交易成本的目的,建议广大进出口企业主动、及时了解各种自由贸易协定及优惠政策。

我公司经海关总署、贸促会、商检局等注册批准,可为没有进出口权备案的企业提供商检报关、原产地证、贸促会证明书、大使馆认证 等进出口代理服务。欢迎来电垂询!服务热线:13692179567 QQ:1638559391

哥斯达黎加 简介:哥斯达黎加是拉丁美洲的一个共和国,也是世界上第一个不设军队的国家,哥经济发展水平在中美洲名列前茅,被誉为“中美洲瑞士”。同时,哥斯达黎加的全民幸福指数排名世界第一。对外贸易在哥斯达黎加国民经济中占重要地位。哥斯达黎加实行贸易开放政策,与美国、中国、墨西哥、智利、秘鲁、中美洲五国、多米尼加、新加坡、欧盟等签有自由贸易协定,与世界50多个国家(地区)有贸易关系。中国主要出口到哥斯达黎加的产品有: 电器及电子产品、运输工具、机械设备、棉纺织品和塑料制品等;中国主要从哥斯达黎加进口的产品有:电器及电子产品、电子技术、集成电路及微电子组件、计算机与通信技术、电子零配件等。

哥斯达黎加的主要出口产品有:电子芯片、集成电路、纺织品、香蕉、菠萝、咖啡、医疗器械、加工食品、机械和电子配件等,主要出口对象国为美国、中国、欧盟和中美洲邻国;

哥斯达黎加的主要进口产品有:原材料、消费品、燃料、润滑油和资本货物,主要进口来源国为美国、欧盟、委内瑞拉和墨西哥。

中哥产地证的申办时间:应在货物出口前或出口时申请办理,可在货物出口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办理后发证书。后发证书第十四栏标记“ISSUED RETROACTIVELY”字样。

中哥产地证的有效期:自证书签发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中哥产地证的直运规则:产品必须符合《中国—哥斯达黎加自由贸易协定直接运输规则》。如果货物经香港、澳门转口至各协约国的货物,须在获得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产地证明书后,向香港、澳门中国检验有限公司申请办理“未再加工证明”。我公司可代理申请,欲进入产品详情页面,请点击链接:中检公司“未再加工申明”代理申请服务。

中哥产地证的填制:
第一栏(Goods consigned from):出口商品名称、地址和国别
此栏出口商名称必须是经检验检疫局登记注册,其名称、地址必须与注册档案一致。因为是我公司为您代理,所以只能使用我公司抬头,即:SHENZHEN ****** TRADE CO., LTD
关于双抬头:可以O/B(即: ON BEHALF OF )贵公司抬头、地址、电话等,但是,具体细节方面政策多变,请联系我们以获得最新信息,并以核对件为准)。

第二栏(Producer‘s name and address if know):生产商的名称、地址
此栏填写填写生产商合法的全称、地址和国名。如证书产品包含一个以上的生产商,应全部列出。如出口人希望对该信息保密,可填写“应要求提供给主管政府机构(AVAILABLE TO THE COMPETENT GOVERNMENT AUTHORITY UPON REQUEST)”。如生产商与出口人相同,应填写“同上(SAME)”。如生产商与出口人不同,且所填生产商内容不能确定企业性质的,须提供生产商营业执照备查。

第三栏(Goods consigned to):收货人的名称、地址和国别
该栏填写收货人名称、地址、国名, 即提单通知人或信用证上特别声明的收货人,如最终收货人不明确或为中间商时可填“TO ORDER”字样。

第四栏(Means of transport and route):运输方式和路线
填写离港日期、运输工具号、装货港和卸货港。离港日期前可加打“ON”或“ON/AFTER”表示确切的出货日期或随后几天可能的出货日期。运输工具号应填写详细,不可简单打运输方式,如:“BY SEA”或“BY AIR”。 装货港必须是国内港口,卸货港必须是哥斯达黎加的港口,经香港转口的可打“SHENZHEN VIA HONGKONG”。

第五栏(Remarks):备注
可以填写顾客订货单号码,信用证号码等其他信息。如果Invoice是由非缔约方经营者开具的,则应在此栏详细注明非缔约方经营者依法登记的名称、地址和国家。

第六栏(Item number(Max 20)):序列号
按顺序填写货号编号,最多不得超过20项。如多于20项应另申请一份证书。

第七栏(Marks and numbers on packages):唛头及包装号
此栏应与Invoice唛头一致,如无唛头,应填“N/M”字样。唛头上不得有境外制造的字样。不得填写“见提单”或“见Invoice”等。唛头是图案形式的可采取贴唛。将唛头复印粘贴到证书的第七到十三栏空白处,不能出边框,不能覆盖。一页贴不完可贴在第二页,依此类推。

第八栏(Number and kind of packages;description of goods):商品名称,包装数量及种类
填写每种货物的详细名称,并使其能与Invoice上的货名及H.S.编码上的货名相对应。注明包装数量及包装方式。货物无包装,应注明“散装(IN BULK)”或“裸装(IN NUDE)”。唛头上注明是挂装的衣物,可打总“件数(PCS)”。在商品描述末尾加上“***”(三颗星)或“”(结束斜线符号)。

第九栏(HS Code Six digit code):商品的海关编码
对应第九栏的货物名称注明六位数的协调制度编码(H.S.编码)。

第十栏(Origin Criterion):原产地标准
此栏用来注明申报货物享受优惠待遇所依据的原产地标准:(一)如货物为完全原产,填写“WO”;(二)如货物为由符合规定的原产材料生产的,填写“WP”;(三)产品使用的非原产材料符合特定原产地规则及其他所用的规定的,填写“PSR”。

第十一栏(Gross weight & other quantity):毛重或其它数量
注明货物数量的计量单位。计量单位应依据Invoice所列的销售单位为准。如:“公斤”、“台”、“件”、“双”、“套”等。第六栏的货号、第八栏的品名、第九栏的H.S.编码、第十栏的原产地标准及第十一栏的计量单位要一一对应。

第十二栏:栏(Number,date of invoice and invoice value):Invoice号、Invoice日期和FOB货值
此栏不得留空。为避免误解,月份一律用英文缩写,年度要打四位数。此栏所填Invoice号和Invoice日期必须与Invoice一致。货值为FOB货值(Invoice日期不能晚于第十一、十二栏申请签发日期和第四栏的出货日期)。注明Invoice号、Invoice日期及货物的价格。如果第5栏注明了非缔约方经营者的信息,第12栏应注明非缔约方经营者的Invoice号码和Invoice价格等信息。

第十三栏(Declaration by the exporter):出口商声明
填制申报日期,申报员签名,加盖公章。申报日期应为实际申报日期。

第十四栏(Certification):签证机构证明
填制签署日期,由经授权的签证人员签名,签证机构加盖“FORM A”字样的签证机构备案印章。填写签证机构的电话号码、传真及地址。审证日期应为证书录入日期或实际签发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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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PIT商事证明书: 贸促会认证

商机面向地区: 广东 深圳 发布日期: 2016年9月2日
供求信息分类: 商业服务 综合
商机联系人: 黄女士
供求电话: 13692175967
电子邮件: zsfubu_huang@126.com
QQ: 1638553991
销售信息: 供应 CCPIT商事证明书: 贸促会认证    
供求信息描述:

通常需要贸促会认证文件有:Invoice、商业Invoice、价格表、报价单、装箱单、自由销售证明、提单、营业执照、独家代理书、授权书、形式Invoice、海关Invoice、CCVO、SASO、合同、协议书、符合性证明、船只证明、报关单、卫生许可证、企业进出口经营权批准证书、纺织品许可证书、PESticides注册证明、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书、质量认证证书等等。贸促会证明书能证明的涉外文件,包括国际买卖,通关结汇,吸引外资、引进技术设备、向国外投标、商标与专利注册、商事诉讼、仲裁等涉外经贸活动中所涉及的法律事实或单证、文件。贸促会认证通常有:出口货物商业Invoice、外销合同、报价单、装箱单、价格单、沙特SASO、尼日利亚CCVO、符合性证明、提单、运费Invoice和船证明等各种运输单据、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货物的各类证明,企业营业执照、派遣函、生产许可证、产品自由销售证明、中外双方签定的各类协议等。中国国际商会认证也就是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认证,商业文件由贸促会认证盖章。简称为CCPIT;也称国际商事证明书;国际商事证明是中国贸促会(中国国际商会)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依据中国法律、有关规定和国际贸易惯例,对于国际商事活动相关的文书、单证和事实进行证明的活动。在进行国际间的货物买卖、通关、结汇、吸引外资、引进技术设备、设立境外办事机构、向国外投标、承包工程、提供劳务合作和技术合作、商标与专利注册、商事诉讼和仲裁等国际商事活动中,贸促会往往会应客户申请来出具国际商事证明书。
 
我公司经海关总署、贸促会、商检局等注册批准,可为没有进出口权备案的企业提供商检报关、原产地证、贸促会证明书、大使馆认证等进出口代理服务。欢迎来电垂询!服务热线 :13692179567 QQ:1638559391

很多客户在做信用证或FOB的时候,有时候文件要求:local chamber of commerce legalization(当地商会加签认证)。问遍很多行家,都找不到中国商会是什么部门。所以往往造成信用证L/C不符点,其中中国也有商会,只不过,中国商会不叫“中国商会”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会”。而是叫做:“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简称“贸促会”。英文全称为:China Council For The Promotion Of International Trade简称为:“CCPIT"。所以,一旦信用证需要local chamber of commerce legalization(当地商会加签认证)时,其实就是要求贸促会盖章。像产地证,如果需要当地商会出具的话,也就是产地证必须由贸促会出。
 
商会认证CCPIT认证chamber of commerce意思为“商会”,他的意思是:商人组织的,用以保护本阶层权益的团体。国际贸易中,各国政府为了保护本国商人的利益,组织起自己的商会。商会具有一定的权力。除了保护本国商人的利益外,商会也承担了促进本国商业平衡,协调贸易关系,抵御国外制裁方面都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
 
内地目前可出具产地证的机构有2家:一家就是贸促会,另外一家是商检局。所以一旦信用证要求商会加签,那就之只能由贸促会来出具。但是,单单贸促会出具产地证是没有用的,因为贸促会出具的章盖的是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的章,并不能代表他就是商会,如果只是单纯一份由贸促会盖章的CO去银行交单,也会被银行认为是不符点。所以除了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的章外,在产地证第5栏"For certifying authority use only"这里还必须盖上我们俗称“商会章”,才有用。商会章是一段英文,里面大概意思是: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是中国的商会.装箱单,商业invoice,营业执照,报关单需要商会认证加签时,就必须由贸促会出具的白皮书,证明才有用,因为贸促会是不会在商业invoice,装箱单等文件直接盖章的。
我公司经海关总署、贸促会、商检局等注册批准,可为没有进出口权备案的企业提供商检报关、原产地证、贸促会证明书、大使馆认证等进出口代理服务。欢迎来电垂询!服务热线 :13692179567 QQ:1638559391

商会认证的范围包括:贸促会出具的国际商事证明书主要有两大类
第一类:证明与国际商事活动相关的具有法律意义的文书或单证:包括各类合同或与合同相关的文书;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主体资格或主体资格变更文书;委托书、代理书或授权书;公司创立大会、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决议证明;国家相关机构出具的证明;非单据认证范围内的贸易单证;资信证明;业务函电;各类声明;商标、专利或其他知识产权注册文件、续展文件、转让文件或许可文件等等。需要认证的常见文件有:商业Invoice、形式Invoice、海关Invoice、自由销售证明、装箱单、价格表、报价单、报关单、提单、营业执照、合同、协议、独家代理授权书、CCVO、SASO、船只证明……
第二类:证明与国际商事活动相关的具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包括不可抗力事件和其他与国际商事活动相关的事件或无争议的客观事实。

特殊情况:
双抬头:我公司名称VIA贵公司名称及地址电话等。
单抬头:如果您只允许出现贵公司抬头,价格+50,并请自付快递费的情况下,提供相关材料至我公司。
香港公司抬头:香港公司也可办理贸促会证明书:价格另议,并自付快递费的情况下,提供相关材料至我公司。

证明书-图片:所有产地证相关图片均为100%原单扫描,每份单证均由政府部门正规出具。处于保护客户的商业隐私需要,部分产地证扫描件中的部分内容采取了技术屏蔽。由此可能给您造成参考对照上的不便,敬请谅解。

证明书-填制:基于行业特性,所有申请证明书所需要填写的内容须符合政府规定或规范,并由政府部门最终审核通过之后,才予以核发产地证。我们会就产地证填写方面提供细致入微的指导和建议,以求在政府规范的框架下,最大化您的要求。
请无视政府规定、创意百出、不辨真伪的亲们绕行,我们可能无法完成您的重托~

证明书-出证时间:1-2个工作日,即可出证。于工作日时间12:00前提供完整的证明书申领信息,并于一个小时内确认核对件无误,当天即可出证。晚上19:00左右统一寄出当天出证的证书,第二天即可送达境内绝大多数城市。
少数高峰申请时段,为了解决政府部门申请材料堆积而导致出证时间滞后问题,我们可能调整出证公司抬头以进入最佳排队位置。从而确保为您申请的相关证书依然能够在第一时间出证。

证明书-递送:所有单证统一采用顺丰速递,出证当日寄出,可于次日将产地证送达您的手中(绝大多数城市)。
所有产品价格不含税费及快递费,默认在线交易中快递费为0,且快递费由收货方结算。
快递费用一般情况下:广东省内:13元,省外:23元。如需价格详情,请致电顺丰速递查询。

证明书-退货:我们在出证前,提供图片形式的相关文件供您核对,请务必仔细核对。 基于行业特性,一经出证,无法退货。如需修改,请再次在线交易。原因有二:1.政府部门对于已出证书,不提供任何的修改渠道,只能重新申请;2.错误的证书已是废纸一张,我方因该错误产地证所付出的人力、物力、财力亦无法挽回。不能接受以上条款者,请另寻他处,感谢理解与合作。

   
提示:该条供求信息时间过于久远,可能已经无效!

FE: 东盟产地证(Form E)

商机面向地区: 广东 深圳 发布日期: 2016年9月2日
供求信息分类: 商业服务 综合
商机联系人: 黄女士
供求电话: 13692175967
电子邮件: zsfubu_huang@126.com
QQ: 1638553991
销售信息: 供应 FE: 东盟产地证(Form E)    
供求信息描述:

原产地证书(简称:产地证,英文:CERTIFICATE OF ORIGIN)是出口商应进口商要求而提供的、由公证机构或政府或出口商出具的证明货物原产地或制造地的一种证明文件。原产地证书是贸易关系人交接货物、结算货款、索赔理赔、进口国通关验收、征收关税在有效凭证,它还是出口国享受配额待遇、进口国对不同出口国实行不同贸易政策的凭证。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明(简称:东盟产地证,FORM E):中国和东盟六个老成员国(即文莱、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菲律宾、新加坡和泰国)至2010年1月1日将关税最终削减为零。老挝、缅甸至2013年40%税目的关税降到零。越南2010年50%税目的关税降到0-5%。2015年其它四国(老挝、缅甸、柬埔寨、越南)将关税降为零。可以签发《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书的国家有:文莱、柬埔寨、印尼、老挝、马来西亚、缅甸、菲律宾、新加坡、泰国、越南等10个国家。货物装运前及装运后3天内申办的证书属正常证书;货物装运3天后申办的证书为后发证书。每批货物的船上交货价格不超过200美元,则无需办理产地证。出口人向进口国海关简要声明即可。离岸价不超过200美元的邮递品也应照此办理。

我公司经海关总署、贸促会、商检局等注册批准,可为没有进出口权备案的企业提供商检报关、原产地证、贸促会证明书、大使馆认证 等进出口代理服务。欢迎来电垂询!服务热线:13692179567 QQ:1638559391

东盟产地证的有效期:自证书签发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东盟产地证的直运规则:产品必须符合中国—东盟自贸区原产地直运规则。如果货物经香港、澳门转口至东盟各国的货物,须在获得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产地证明书后,向香港、澳门中国检验有限公司申请办理“未再加工证明”。我公司可代理申请,欲进入产品详情页面,请点击链接:中检公司“未再加工申明”代理申请服务。

清关要求方面:请以海外客户的要求为准。申请细节要求方面政策多变,请联系我们以获得最新信息,并以核对件为准。

东盟产地证的填制:
第一栏(Goods consigned from):出口商品名称、地址和国别
此栏出口商名称必须是经检验检疫局登记注册的公司,其名称、地址必须与注册档案一致。地址要求明确至街道或路名。填写出口人合法的全称、地址和国名。因为是我公司为您代理,所以只能使用我公司抬头,即:SHENZHEN ****** TRADE CO., LTD。
为保证出口泰国、印尼、菲律宾的货物顺利通关并享受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优惠关税,目的国为以上三国的FORME证书第一栏出口商的名称地址与提交给目的国海关的Invoice出具人的名称地址一致。非生产型企业(贸易公司)须在电子申请书备注栏声明“出口商名址与目的国清关时使用的Invoice一致”。
关于双抬头:可以O/B(即: ON BEHALF OF )生产型企业的公司抬头、地址、电话等在第七栏,但是,具体细节方面政策多变,请联系我们以获得最新信息,并以核对件为准)。

第二栏(Goods consigned to):收货人的名称、地址和国别
此栏填写收货人合法的全称、地址和国名。原则上不能简单填写“TO ORDER”。如提单的收货人确为“TO ORDER”,且该提单未背书转让的,企业申Permit书时应提交提单原件及复印件。我局签证人员审核无误方可签发第二栏为“TO ORDER”的FORM E证书,其提单复印件由签证机构留存。

第三栏(Means of transport and route):运输方式和路线
填写离港日期、运输工具号和卸货港。运输工具须填写船名(海运方式)或航班号(空运方式)或车牌号(陆运方式)。卸货港必须是东盟各国的港口。

第四栏(For official use ):供官方使用
进口国海关在该栏注明根据协定是否给予优惠。

第五栏(Item number):序列号
按顺序填写货号编号,最多不得超过20项。如货号多于20项,则应另申请一份证书。

第六栏(Marks and numbers):唛头及包装号
此栏填写包装上的运输唛头及编号。应与Invoice唛头一致,如无唛头,应填“N/M”字样。唛头上不得有境外制造的字样。不得填写“见提单”或“见Invoice”等。唛头是图案形式的可采取贴唛。将唛头复印粘贴到证书的第五到十栏空白处,不能出边框,不能覆盖。一页贴不完可贴在第二页,依此类推。

第七栏(Number and kind of packages;description of goods, including quantity where APPropriate and HS number of the importing Country):商品名称,包装数量及种类
列明每种货物的详细名称,并使其能与Invoice上的货名及证书H.S.编码相对应。本栏目填写须注意:
1、注明包装数量及包装方式。货物无包装,应注明“散装(IN BULK)”或“裸装(IN NUDE)”。唛头上注明是挂装的衣物,可打总“件数(PCS)”; 2、每项货物名称需注明对应的六位协调制度编码(H.S.编码); 3、品名项数不得超过20项;4、在进口国报关时如使用第三方Invoice,应在本栏注明开具Invoice的公司(须为境外的公司)名称及所在国家等信息,并在证书第十三栏中的“Third PARty Invoicing”方格处机打“√”。相关第三方Invoice的复印件需随证书留底页存档。

第八栏(Origin criterion See notes overleaf):原产地标准
此栏用来注明申报货物享受优惠待遇所依据的原产地标准。1.如货物完全原产:填写“WO”;2.如货物含进口成份,其中国原产价值成份大于或等于40%,填写中国原产价值的百分比,例如:“45%”;3.货物含进口成份,且货物HS编码为1517.90、2105.00、5103.20、5103.30、5104.00、5105.31、5105.39、5105.40、7101.21,填写“PSR”;4.货物含进口成份,中国—东盟自贸区累计价值成份大于或等于40%,填写该累计价值的百分比,例如:“45%”。5.部分产品可适用选择性标准,详见质检总局2011年第74号公告

第九栏(Gross weight & other quantity and value(FOB)):毛重或其它数量及FOB价值
填写货物数量的计量单位。计量单位应依据Invoice所列的销售单位为准。如:“公斤”、“台”、“件”、“双”、“套”等。填写货物的FOB价值,不能简单申报出厂价。使用第三方Invoice的,此栏可选填第三方Invoice价。(第七栏的品名、H.S.编码、第八栏的原产地标准及第九栏的计量单位要一一对应)。

第十栏(Number & date of invoice):Invoice号与Invoice日期
此栏不得留空。为避免误解,月份一律用英文缩写,年度要打四位数。此栏所填Invoice号和Invoice日期必须与Invoice一致。在进口国报关时如使用第三方Invoice,应在本栏目填写第三方Invoice号码(Invoice日期不能晚于第十一、十二栏申请签发日期和第四栏的出货日期)。

第十一栏(Declaration by the exporter):出口商声明
填制申报日期,申报员签名,加盖公章。

第十二Certification):签证机构证明
填制签署日期,经授权的签证人员签名,签证机构加盖“FORM A”字样的签证机构备案印章。

   
提示:该条供求信息时间过于久远,可能已经无效!

秘鲁原产地证FORMR 秘鲁产地证

商机面向地区: 广东 深圳 发布日期: 2016年9月2日
供求信息分类: 商业服务 综合
商机联系人: 黄女士
供求电话: 136921759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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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 1638553991
销售信息: 供应 秘鲁原产地证FORMR 秘鲁产地证    
供求信息描述:

单证简介:原产地证书(简称:产地证,英文:CERTIFICATE OF ORIGIN)是出口商应进口商要求而提供的、由公证机构或政府或出口商出具的证明货物原产地或制造地的一种证明文件。原产地证书是贸易关系人交接货物、结算货款、索赔理赔、进口国通关验收、征收关税在有效凭证,它还是出口国享受配额待遇、进口国对不同出口国实行不同贸易政策的凭证。[原产地证由中国贸促会或商检局出证,是一种国外进口清关用的原产国优惠证明书.]产地证是用以证明有关出口货物 和制造地的一种证明文件,是货物在国际贸易行为中的“原籍”证书。在特定情况下进口国据此对进口货物给予不同的关税待遇。在国际贸易中,产地证应用非常普遍,世界各国根据各自的对外贸易政策,普遍实行进口贸易管制,对进口商品实施差别关税和数量限制,并由海关执行统计。进口国要求出口国出具货物的原产地证明,已成为国际惯例。因此,产地证是进行国际贸易的一项重要证明文件。

中国-秘鲁自贸区使用的优惠性原产地证FORM R:2010年3月1日,《中国-秘鲁自由贸易协定》正式生效,这标志着中国-秘鲁自贸区货物贸易降税进程正式启动,为双边贸易发展提供了新的机遇和更广阔空间。按照国家质检总局要求,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于3月1日起正式签发“中国-秘鲁自贸区优惠原产地证书”。产品涉及机电、化工、医药、轮胎和轻工等多个行业,企业凭证书可获得3%至100%不等幅度的关税优惠。货物完税价格总值不超过六百美元或进口方币值等额的,无需办理产地证,出口商书面声明即可。

为进一步普及优惠产地证的使用,引导企业利用优惠产地证实现进口关税减免、降低交易成本的目的,建议广大进出口企业主动、及时了解各种自由贸易协定及优惠政策。

我公司经海关总署、贸促会、商检局等注册批准,可为没有进出口权备案的企业提供商检报关、原产地证、贸促会证明书、大使馆认证 等进出口代理服务。欢迎来电垂询!服务热线:13692179567 QQ:1638559391

中国-秘鲁产地证申请时间:应在货物出口前或当天申请办理。后发证书申请要求同FORM A证书一致,补发标记“ISSUED RETROSPECTIVELY”在证书右上方标题栏内的“(see Overleaf Instruction)”下方空白处生成。

中国-秘鲁地证的有效期:自证书签发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中秘产地证的直运规则:产品必须符合亚太自贸区原产地直运规则。如果货物经香港、澳门转口至各协约国的货物,须在获得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产地证明书后,向香港、澳门中国检验有限公司申请办理“未再加工证明”。我公司可代理申请,欲进入产品详情页面,请点击链接:中检公司“未再加工申明”代理申请服务。

中国-秘鲁产地证的填制:
第一栏(Goods consigned from):出口商品名称、地址和国别
此栏出口商名称必须是经检验检疫局登记注册,其名称、地址必须与注册档案一致。因为是我公司为您代理,所以只能使用我公司抬头,即:SHENZHEN ****** TRADE CO., LTD

关于双抬头:可以O/B(即: ON BEHALF OF )贵公司抬头、地址、电话等,但是,具体细节方面政策多变,请联系我们以获得最新信息,并以核对件为准)。

第二栏(Producer‘s name and address if know):生产商的名称、地址
此栏填写填写生产商合法的全称、地址和国名。如证书产品包含一个以上的生产商,应全部列出。如出口人希望对该信息保密,可填写“应要求提供给主管政府机构(AVAILABLE TO THE COMPETENT GOVERNMENT AUTHORITY UPON REQUEST)”。如生产商与出口人相同,应填写“同上(SAME)”。如生产商与出口人不同,且所填生产商内容不能确定企业性质的,须提供生产商营业执照备查。

第三栏(Goods consigned to):收货人的名称、地址和国别
该栏填写收货人名称、地址、国名,即提单通知人或信用证上特别声明的收货人,如最终收货人不明确或为中间商时可填“TO ORDER”字样。

第四栏(Means of transport and route):运输方式和路线
此栏填写离港日期、运输工具号、装货港和卸货港。离港日期前可加打“ON”或“ON/AFTER”表示确切的出货日期或随后几天可能的出货日期。运输工具号不祥可简单打运输方式,如:“BY SEA”或“BY AIR”。装货港必须是国内港口。卸货港必须是秘鲁的港口。

第五栏(Remarks):备注
该栏可注明客户定单编号、信用证编号等。企业在录入端录入的唛头在此栏生成,没有唛头的企业录入端留空,此栏自动生成“N/M”。Invoice由非缔约方经营者出具的,应在此栏填写非缔约方经营者和货物生产商依法登记的名称,该栏填写的生产商名址应与第二栏的一致。使用非缔约方经营者出具的Invoice,证书第二栏生产商不能保密。

第六栏(Item number(Max 20)):序列号
此栏按顺序填写货号编号,最多不得超过20项。如多于20项应另申请一份证书。

第七栏(Number and kind of packages;description of goods):商品名称,包装数量及种类
此栏填写包装数量及种类。填写每种货物的详细名称,以便于海关关员查验时加以识别,并使其能与Invoice上的货名及H.S.编码上的货名相对应。如果是散装货,应注明“散装(IN BULK)”。

第八栏(HS Code Six digit code):商品的海关编码
此栏对应第七栏的货物名称注明六位数的协调制度编码(H.S.编码)。

第九栏(Origin Criterion):原产地标准
此栏的原产地标准填写规则如下:
(一)如货物在缔约方境内完全获得或生产,填写:WO
(二)货物含有进口成份,但完全由已经取得原产资格的材料或部件生产,填写:WP
(三)产品符合特定原产地标准,填写“PSR”,如货物适用区域价值成分要求的,应注明百分比。例如“PSR”60%,该百分比应高于中国一秘鲁自由贸易区产品特定原产地规则表中本6位HS编码所要求的百分比。

第十栏(Gross weight & other quantity):毛重或其它数量
填写货物数量的计量单位。计量单位应依据Invoice所列的销售单位为准。如:“公斤”、“台”、“件”、“双”、“套”等。(第六栏的货号、第七栏的品名、第八栏的H.S.编码、第九栏的原产地标准及第十栏的计量单位要一一对应)。

第十一栏(Number and date of invoice ):Invoice号、Invoice日期
此栏不得留空。为避免误解,月份一律用英文缩写,年度要打四位数。此栏所填Invoice号和Invoice日期必须与Invoice一致。(Invoice日期不能晚于第十一、十二栏申请签发日期和第四栏的出货日期)。

第十一栏(invoice value):货值
此栏填写货物的价值

第十三栏(Declaration by the exporter):出口商声明
填制申报日期,申报员签名,加盖公章。申报日期应为实际申报日期。

第十四栏(Certification):签证机构证明
填制签署日期,由经授权的签证人员签名,签证机构加盖“FORM A”字样的签证机构备案印章。填写签证机构的电话号码、传真及地址。审证日期应为证书录入日期或实际签发日期。

   
提示:该条供求信息时间过于久远,可能已经无效!

中国-瑞士自贸区原产地证(Form S)

商机面向地区: 广东 深圳 发布日期: 2016年9月2日
供求信息分类: 服装 外套/大衣
商机联系人: 黄女士
供求电话: 13692175967
电子邮件: zsfubu_huang@126.com
QQ: 1638553991
销售信息: 供应 中国-瑞士自贸区原产地证(Form S)    
供求信息描述:

中瑞产地证(Form S)简介:中国—瑞士自由贸易协定关税优惠原产地证明书(Form S),英文全称:Certificate of Origin used in FTA between CHINA and SWITZERLAND,这是中国与欧洲大陆国家签署的首个自贸协定。中瑞自贸协定是一个全面的、高水平的和互利互惠的协定。协定的零关税比例非常高。中瑞自贸协定生效后,瑞方将对中方99.7%的出口立即实施零关税,中方将对瑞方84.2%的出口最终实施零关税,如果加上部分降税的产品,瑞士参与降税的产品比例是99.99%,中方是96.5%。

2013年7月6日在北京正式签署中国-瑞士自由贸易协定。2014年7月1日起,中国各地商检局和贸促会开始陆续签发中国—瑞士自由贸易协定关税优惠原产地证明书(Form S)。2014年7月7日,我公司成功申领到了第一份中瑞产地证。

为进一步普及优惠产地证的使用,引导企业利用优惠产地证实现进口关税减免、降低交易成本的目的,建议广大进出口企业主动、及时了解各种自由贸易协定及优惠政策。

我公司经海关总署、贸促会、商检局等注册批准,可为没有进出口权备案的企业提供商检报关、原产地证、贸促会证明书、大使馆认证 等进出口代理服务。欢迎来电垂询!服务热线:13692179567 QQ:1638559391

瑞士 简介:瑞士是一个高度发达的国家人均经济一直居世界前列。2010年人均收入居世界第四欧洲第三仅次于卢森堡和挪威。

中国已成为瑞士在亚洲的最大贸易伙伴,瑞士是中国在欧洲第七大贸易伙伴和第六大外资来源国。2012年中瑞双边贸易额为263亿美元,随着2014年7月1日起,中瑞自贸协定的正式启动,中瑞双边贸易将有显著增长。

中国-瑞士产地证(Form S)的有效期:自证书签发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中国-瑞士产地证(Form S)的直运规则:产品的运输必须符合《中国—瑞士自由贸易协定原产地规直运规则》。经香港、澳门转口至瑞士的货物,在获得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中国—新西兰自由贸易协定优惠原产地证明书》后,出口人可持上述证书及有关单证,向香港、澳门中国检验有限公司申请办理“未再加工证明”我公司可代理申请,欲进入产品详情页面,请点击链接:中检公司“未再加工证明”代理申请服务。

中瑞产地证(Form S)的填制:
第一栏(Exporter, name, address, country):出口商品名称、地址和国名
此栏出口商名称必须是经检验检疫局登记注册的公司,其名称、地址必须与注册档案一致。地址要求明确至街道或路名。填写出口人合法的全称、地址和国名。因为是我公司为您代理,所以只能使用我公司抬头,即:SHENZHEN ****** TRADE CO., LTD。
可以O/B(即: ON BEHALF OF )OB贵公司抬头、地址、电话等在第一栏,但是,具体细节方面政策多变,请联系我们以获得最新信息,并以核对件为准。

第二栏(Consignee, name, address, country)): 收货人名称及地址,国名
填写收货人合法的全称、地址和国名。最终受货人不明确时该栏可以填写“TO ORDER”。

第三栏(Transport details,as far as known ):运输方式和路线
填写离港日期、运输工具号、装货港和卸货港。离港日期前可加打“ON”或“ON/AFTER”表示确切的出货日期或随后几天可能的出货日期。运输工具号不祥可简单打运输方式,如:“BY SEA”或“BY AIR”。装货港必须是国内港口,经香港转口的可打“SHENZHEN VIA HONGKONG”。卸货港必须是瑞士港口。

第四栏(Remarks)备注:
该栏可留空,或注明客户定单编号、信用证编号等。

第五栏(Item number,Max 20):序列号:
按顺序填写货号编号,最多不得超过20项。如多于20项应另申请一份证书。

第六栏(Marks and numbers):唛头及包装号:
填写包装上的运输唛头及编号。唛头上不得有境外制造的字样。不得填写“见提单”或“见Invoice”等。唛头是图案形式的可采取贴唛。将唛头复印粘贴到证书的第五到十栏空白处,不能出边框,不能覆盖。一页贴不完可贴在第二页,依此类推。

第七栏(Numbers and kind of packages; description of goods)商品名称,包装数量及种类:
填写每种货物的详细名称,并使其能与Invoice上的货名及H.S.编码上的货名相对应。注明包装数量及包装方式。货物无包装,应注明“散装(IN BULK)”或“裸装(IN NUDE)”。唛头上注明是挂装的衣物,可打总“件数(PCS)”。

第八栏(HS code six digitcode)六位HS编码:
对应第九栏的货物名称注明六位数的协调制度编码(H.S.编码)。

第九栏(Origin criterion )原产地标准:
注明申报货物享受优惠待遇所依据的原产地标准。(一)如货物为完全原产,填写“WO”。(二)货物含有进口成份,但完全由已经取得原产资格的材料或部件生产,填写“WP”。(三)产品符合特定原产地标准,填写“PSR”,有区域价值成分要求的,应注明百分比。例如“PSR”60%。

第十栏(Gross mass, or other measures) 货物数量及计量单位:
注明货物数量的计量单位。计量单位应依据Invoice所列的销售单位为准。如:“公斤”、“台”、“件”、“双”、“套”等。第五栏的货号、第七栏的品名、第八栏的H.S.编码、第九栏的原产地标准及第十栏的计量单位要一一对应)。

第十一栏(Invoices,Number & date )Invoice号、Invoice日期及货物价值:
注明Invoice号、Invoice日期及货物的价值。为避免误解,月份一律用英文缩写,年度要打四位数。此栏所填Invoice号和Invoice日期必须与Invoice一致。货物价值填写FOB价格。

第十二栏(Certification):签证机构证明
填制货物出口后申办的证书需按后发证书办理。签署日期,由经授权的签证人员签名,签证机构加盖“FORM A”字样的签证机构备案印章。审证日期应为证书录入日期或实际签发日期。
关于后发证书:后发证书签证要求按普惠制后发证书的签证要求执行。证书签发后需在证书第12栏上方加注“ISSUED RETROSPECTIVELY”。

第十三栏(Declaration by the exporter):出口商声明  
填制申报日期,申报员签名,加盖公章。申报日期应为实际申报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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