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冠之铭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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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机面向地区: |
上海
徐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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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2017年4月28日 |
供求信息分类: |
商业服务 咨询/调研 |
供求信息描述: |
从事食品经营的单位和个人需申请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已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经营者在其生产场所销售自产食品,不需要取得食品流通许可;已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的经营者在其餐饮服务场所出售其制作加工的食品,不需要取得食品流通的许可。上海食品流通许可证办理流程及所需材料如下: 一、食品流通许可证申请材料 申请人填写申请书,到各区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窗口递交下列有关材料: 1、《食品流通许可申请书》(区县分局窗口领取或网上下载); 2、《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已设企业、个体工商户提交营业执照正本原件、复印件,新设企业提交《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新设个体工商户提交《个体工商户字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个体工商户不申请字号名称的,可免交)。 3、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 (1)自有房产的提交房屋产权证原件、复印件、《经营场所平面图》; (2)租赁房屋的提交租赁协议,出租方房屋产权证原件、复印件、《经营场所平面图》; (3)有关房屋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应分别提交下列材料,以及《经营场所平面图》: ①属城镇房屋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竣工验收证明)、购房合同、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 二、上海食品流通许可证办理流程 1、到上海食药监局提交申请材料 2、上海食药监局受理,各区县分局对申请资料进行形式审查,对符合要求的出具受理决定书。 3、上海食药监局审核,各区县分局指派人员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食品流通许可管理办法》等要求进行资料和现场审核。 4、审批,各区县分局依据审核结果作出准予(或不予)行政许可的审批决定。 5、发证,作出准予决定并应发放《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向申请人发放《食品流通许可证》。
三、上海食品流通许可证办理时限 1、收到申请材料后五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2、受理后二十日内作出审批决定,经许可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日; 3、作出准予决定后十日内发放《食品流通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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