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腾博国际商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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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机面向地区: |
广东
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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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2014年3月19日 |
供求信息分类: |
商业服务 其它 |
供求信息描述: | 深圳前海信托投资公司注册 深圳腾博国际商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立足深圳八年,在深圳有广阔的人际关系网和社会资源,专业的企业顾问和优秀的办理团队,为您节省时间,我们多次成功办理过小贷公司、典当行、村镇银行、融资租赁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商业保理等金融公司牌照办事效率快,如不成功,全额退款,欢迎垂询! 企业顾问: 伍小姐15818545197 设立信托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公司章程; (二)有具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入股资格的股东; (三)具有本办法规定的最低限额的注册资本; (四)有具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任职资格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与其业务相适应的信托从业人员; (五)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信托业务操作规程和风险控制制度; (六)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七)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法律法规和审慎监管原则对信托公司的设立申请进行审查,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不予批准的,应说明理由。 信托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3亿元人民币或等值的可自由兑换货币,注册资本为实缴货币资本。 申请经营企业年金基金、证券承销、资产证券化等业务,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最低注册资本要求。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根据信托公司行业发展的需要,可以调整信托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 未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信托公司不得设立或变相设立分支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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