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江同里国旗旗蓬厂
同里国旗厂(由吴江同里国旗旗蓬厂与吴江华东旗蓬厂组成),是江苏省人民政府国旗制作指定企业(苏政办函[1995]108号),同时也是整个苏州市唯一的一家国旗制作定点企业。
| 企业详细介绍: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是五星红旗”。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象征和标志”。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第四条“……国旗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指定的企业制作”。 同里国旗厂(由吴江同里国旗旗蓬厂与吴江华东旗蓬厂组成),是江苏省人民政府国旗制作指定企业(苏政办函[1995]108号),同时也是整个苏州市唯一的一家国旗制作定点企业。 同里国旗厂主要负责人曾几度光荣赴京参加由全国人大常委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法制局和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举办“《国旗法》、国旗知识与制作讲座”的学习班,并一起参与和制订“室内旗座悬挂装置国家标准”的讨论会。 同里国旗厂制作国旗严格按GB12982-12983-91国家标准执行,并参见技监国标(1995)188号《关于批准12982-91〈国旗〉第一号修改的函》执行。 同里国旗厂地处江、浙、沪两省一市交界边缘的“金三角”中间;位于贯通东西横向宛如金色纬线的318国道和连接南北纵向好似银色经线的京杭大运河“十字”相交点上;坐落在江南千年历史文化古镇——同里,恰与世界文化遗产——同里退思园隔桥相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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